资本收益率,资本收益率计算公式是什么意思
在近代中国史上,钱庄作为早期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可谓见证了中国金融史的历程。
2017年年末以来,金融监管部门频发大招,意在降杠杆,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以史为鉴,近代中国的金融风潮也是连绵不断。1886年的《申报》曾发表“论空盘之弊”,形象地把投机者称作“滩先生”。“以前卖空买空,俗称为滩先生。或谓此等生涯如临河之岸,未有不坍没者,故以为名。或谓操是业者,如潮水之涨落无常,黄浦滩边,忽干忽湿耳。”
翻检百年前的上海钱庄史,股东无限责任下的上海钱庄在金融风潮中加强自律,稳健中逐步发展,有杠杆,有创新,有风险管控。当代金融监管,除了加强行政指令,是否可以在制度供给上推陈出新呢?合伙企业制度或对于今日民间中小金融的发展不无启发。
1927年上海金融业日常
我手中有一份资料,是《和丰银行丁卯年银划条第三十册》(以下简称“银划册”),共有100页划条(含存根),是公元1927年上海和丰银行与当时上海钱庄往来的结算单据。银划册显示了1927年上海金融业的情况,特别是钱业汇划制度的日常运营一隅。
钱业汇划制度,是上海钱庄业在近现代金融史上的一个重要金融创举,借鉴发展了宁波钱庄业开始于19世纪20年代的“过账制度”,“实与外国之票据交换制度不谋而合,彼划汇总会即俨然一票据所也。特办理手续上,中外不无歧异而已”。
清朝末年,上海旧式的钱庄相当兴盛,钱庄之间代收的票据,采取相互派专人携带汇划帐簿到对方钱庄,使用现银清算差额的办法,很不方便。到了1890年,上海钱业公会成立了汇划总会,改为使用“公单”,通过汇划总会以“公单”交换和转帐结算来清算差额。这一金融创举,可以“(一)简单收付之手续,(二)简省收付之时间,(三)避免搬运现金之烦劳及危险,(四)节省货币之使用,(五)减少准备金,(六)促进共同利益,(七)录合统计材料等” (潘子豪,1929)。钱业汇划制度连同钱庄庄票,是“上海头寸”的核心。
我对“银划册”做了一个初步统计。和丰银行开出的这100张划条,自1927年4月2日到4月4日,总计594,192两,平均每张划条金额为5941.92两。这100张划条显示,和丰银行主要的往来钱庄共11家,并与40多家其他钱庄发生往来,上述50多家钱庄都是1927年上海钱业公会在册会员,也都是“划汇庄”(类票据交换的会员单位)。如在汇划庄范围,可以“三方清算”。而票据中另涉约15家钱庄、银行、洋行等机构,作为非会员,通过“划汇庄”实现清算。如此,也就从实物上印证,“金融业流通汇划票据,不但银行与钱庄间的收解须假手于钱庄,就是银行与银行间的收解,亦必须委托汇划钱庄代为办理。”而和丰银行一定在这主要往来的11家汇划庄有存款,“以为清算划拨之用”,也就类似代理行清算保证金存款,彼时称“存出金”。也就是钱庄通过汇划清算制度的设计,有效地捆绑了相当一部分银行,特别是中小华商银行的汇款、贸易结算业务。并以此,吸收了同业存款,“钱庄因而得大量资金之周转”(“金融导报”,1941)。“存出金利息甚低,钱庄收得此款,并不是全用于轧帐,也不是自己保存,坐收利息上之损失,大概皆用以放款。”“如此看来,无怪乎钱庄以甚小的资本,能做极大的生意。”(马寅初,1926年)
再查《上海钱庄史料》数据,以福康钱庄为例,1927年资本396,000银两,存款合计2,591,029银两,放款总计2,697,341银两,其中信用放款723,212银两,抵押放款1,974,129银两,当年盈余51,381银两。也就是存款和资本之比约为6.5倍,放款和资本金之比为6.8倍,放款和存款之比约为1.04,资本收益率约为13%。
钱庄的风险管控
那么,钱庄在创新、杠杆经营的同时,又是如何进行风险管控的呢?
风险的控制,首先是票据自身。庄票有三个保障——钱庄、进口行号和买办,即使钱庄倒闭,还可以向进口行号和买办追索。
汇划制度设计,首先是交易对手的风险控制。钱业汇划只允许汇划庄参加,类似清算所会员代理非会员交换票据。汇划制度分阶交易对手,“到期庄票,如遇钱业自行来收,即可当日解付同行之银,互相划汇;如遇洋银行来收,须解现银,故再迟一天。”(秦润卿,1927)也就是利用汇划银和划头银控制隔夜风险。“即利用此一日之犹豫时间,尚可从容调拨,犹如先得通知,再从事于准备。”(沧水,1920)
汇划制度本身也有保证金。史料显示,在1927年,在各庄缴交公单保证金1万两的基础上,为控制同业对于公单所负的隔夜风险,“阴历年关前后,基金须加倍缴存”。
汇划制度也有操作风险的控制,各钱庄“票据互相送验手续”,为了加强印章识别,各庄都有“图样录存簿”。组织上,有“汇划、副汇划、帮汇划、票现、进出水”等岗位。
为缓解参加交换的钱庄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又设“钱业拆借市场”。
但我以为,控制钱庄风险,包括钱业汇划风险的最大制度保障,是汇划庄的企业制度——合伙组织,股东负有无限责任。当时钱庄少部分为独资,多为合资,设立的议据中一般含有以下条款,“股东(包括其身后之子嗣或合法代表人)公司设有亏耗清理时,须按股分担清偿其债务;公司设遇营业困难,银根周转不灵时,须预填准备金以维持之。”(《钱业月报》第六卷第八号)
当时没有中央金融监管,钱庄可以自行成立。合伙制下,钱庄不得不自律,股东不得不自律:“钱庄股东因负无限责任,故责任非常重大”。(秦润卿,1926)钱庄的信誉,不全靠资本多寡,主要是:(1)股东全部财产信誉,即为钱庄的信誉;(2)股东投资钱庄时,必另有相当数目的存款存于本庄。(秦润卿,1957)
也因为是股东负有无限责任,故其在“公司治理”机制上也是颇动脑筋。以协源钱庄合伙合同为例,其有单一客户的业务金额控制,“议往来欠户不得过重,大至1万为则,会票亦照此例”,和当代银行业的单一客户比例风险控制的精神相契合。“在庄诸友不得私作空盘小伙,理事者留心查察,查出立辞”,严格禁止投机。“本庄财源专以行运本业生涯,一切搭货押款外行生意,概不准做”,只做熟,不做生,定位小众市场(NICHE MARKET)。“庄中或有水客往来盘桓住宿,其余外人无论本家亲戚,一概不准耽搁”,这又是营业场所的人员往来风险控制。
钱庄合伙制度的启发
钱庄的合伙企业制度,虽过于依赖股东自然人的身体和其它主业,有年终结账(股东可以决定继续营业与否、注重分红、积累较少)等弊,“但自上海开埠,几十年经过几次金融风暴,虽也有不少钱庄倒闭,但大部分钱庄歇业是自动清理,由股东先行垫款,对存户十足偿付。”这是钱庄获得商业信用的主要原因。1917年2月四版的民国教育部审定的共和国教科书《新商业》第三册写到,“经商者必择一稔识之钱庄或票庄,约定出入,以为流通资本之途。”
钱庄的合伙制度,对于今日的金融企业公司制度设计不无启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创设,是人类伟大的制度发明之一,在股东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下极大地鼓励了投资热情,资本的效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
但是,有限责任也一直受到诟病。1991年,两位著名的公司法教授,耶鲁大学的亨利·汉斯曼(Henry Hansmann)和哈佛大学的莱尼尔·克拉克曼(ReinierKraakman)提出一次性废除公司有限责任,重新采纳公司“无限责任”的建议。某些法学家担忧,“公司既没有躯壳可以接受惩罚,也没有灵魂可以接受诅咒,因而它们可以为所欲为。”在今日的金融领域,有限责任条款更使得少数投机者肆无忌惮地加大杠杆,赢了钱,大多数利润放到自己口袋,亏了钱,自己可以止损、止步于资本金,而大部分亏损让社会承担。
做开放性思考,“小额贷款公司”、“P2P”公司、民营银行等小型金融创新公司,于监管可以放松,资本门槛放低,但引入自然人合伙企业制度,以加强无限责任之下的投资股东的风险控制意识,通过个体自律,化解整体系统风险。重点是未纳入监管或存在监管空白的类金融公司,比如互联网金融、集资、众筹等新业态下,为了避免给付风险,加强企业主体资格监管,可以引入合伙制并由自然人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在这一合伙金融企业行业内,可多依靠一些集体自律。适度减少一些政府审批的行业准入程序,而是靠同业公会中业内从业者的投票认可,这种集体理性和口碑认同的准入门槛,要比政府冷冰冰的材料审核具有实际效果。清末民初时期的钱庄合作制度,有一整套业态规则、自律机制、行业公约、从业者相互资产渗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公会准入认定,确保这个圈子是一个价值认同的数量有限的集合体,是一个集体的有机的风控群体。
在部分金融创新领域,引入自然人合伙企业制度,适度减少行政管控,在保持创新的同时,可以加强无限责任之下的投资股东的风险控制意识,通过个体自律,行业公会的集体理性,化解整体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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