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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信托-大唐盛世2号千亿AAA政信(大唐盛世财富有限公司)

行业资讯 2024年03月25日 11:47 65 admin
理财顾问联系方式

  住所:福州市省府路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头部信托-大唐盛世2号千亿AAA政信,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福能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中国银行招商银行

  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96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707,548.00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8.5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4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9,379.02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3%-4.3%。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0月21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0月2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8、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头部信托-大唐盛世2号千亿AAA政信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10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头部信托-大唐盛世2号千亿AAA政信(大唐盛世财富有限公司)

  1、债券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五年期。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方式:具体定价及配售方案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发行公告刊登日:2015年10月20日。

  12、发行首日:2015年10月22日。

  13、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3日。

  14、起息日:2015年10月22日。

  15、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19、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对象与配售安排:面向符合《债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4、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3%-4.3%。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0月21日(T-1日)9:00-15:00之间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0月21日(T-1日)9:00-15: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66568704,010-66568617;

  咨询电话:010-66568051。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10月2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5年10月22日(T日)至2015年10月23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0月2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0月21日(T-1日)9: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10月23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5福能债”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902516810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027

  汇入地点: 北京

  汇款用途: ××认购15福能债

  联系人:李轶

  联系电话:010-66568051

  传真:010-66568704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5年10月23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金本

  联系人:林中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

  联系电话:0591-87508309

  传真:0591-8755003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王卫屏、周赫佳、王艳晖

  联系电话:010-66568052、66568451、66568776

  传真:010-6656870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发行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5亿元(含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3%-4.3%。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66568704/66568617;咨询电话:010-66568051。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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