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政府债定融(宁河兴宁建设投资集团)
本章概要
本章首先介绍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领域中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政府债定融的重要风险概念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政府债定融,以及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和发展的必然联系;其次简要介绍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八大类主要风险以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五种主要策略;再次重点介绍了商业银行资本的概念和作用,监管资本与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及经济资本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最后简要介绍了风险管理常用的基础数理知识。
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金融理论与金融实践的一系列创新,使得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然而,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同时也造成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风险因素的显著波动且难以预期,导致全球各类型金融机构由此面临日益严重的金融风险。国际先进金融机构已经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积极运用资本管理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随着我国金融机构改革日渐深入,商业银行成为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其管理者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其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特别是从2010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将逐步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具有较强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
1.1 风险与风险管理
学习目的
■掌握风险的含义以及风险与收益、损失的关系
■ 理解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 了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发展特征。
1.1.1 风险、收益与损失
风险是一个宽泛且常用的术语。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金融体系的演变和金融市场的波动性显著增强,商业银行对风险的理解日益具体和深入。在本书中,风险被定义为未来结果出现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具体来说,如果某个事件的收益或损失存在变化的可能,且这种变化过程事先无法确定,则存在风险。
在现实世界中,由于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和经营特色各不相同,风险所造成的结果即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例如,中央银行上调基准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占较高业务比重的商业银行,可能因利率上升而增加收益;但对于持有大量金融工具的商业银行,则可能因利率上升而降低其市场价值,甚至造成巨额损失。
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正确认识并深入理解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一方面有助于商业银行对损失可能性和盈利可能性的平衡管理,防止过度强调风险损失而制约机构的盈利和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主动承担风险,利用经济资本配置、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Risk Adjusted Performance)等现代风险管理办法,遵循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地促进商业银行优势业务的发展,进行科学的业绩评估,并以此产生良好的激励效果。
针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特殊性,从其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角度,要更加关注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就重在分析不同风险状况或条件下,商业银行可能遭遇的损失规模,以及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在统计上表现为概率)。
尽管风险与损失有密切联系,但根据风险的含义及产业实践,风险虽然通常采用损失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损失规模来计量,但绝不等同于损失本身。严格来说,损失是一个事后概念,反映的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结果;而风险却是一个明确的事前概念,反映的是损失发生前的事物发展状态,在风险的定量分析中可以采用概率和统计方法计算出损失规模和发生的可能性。因此,风险和损失是不能同时并存的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将风险误解为损失的危害在于将发生损失之前的风险管用,和损失真实发生之后的善后处置相混淆,从而削弱了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无法真正做到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将风险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
在实践中,通常将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分为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EL)、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UL)和灾难性损失(Stress Loss,SL)三大类。
预期损失是指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基于历史数据分析可以预见到的损失,通常为一定历史时期内损失的平均值(有时也采用中间值);非预期损失是指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在一定的置信区间和持有期内)计算出的对预期损失的偏离,是商业银行难以预见到的较大损失;灾难性损失是指超出非预期损失之外的可能威胁到商业银行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重大损失。
商业银行通常采取提取损失准备金和冲减利润的方式来应对和吸收预期损失;利用资本金来应对非预期损失;对于规模巨大的灾难性损失,如地震、火灾等,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转移风险;但对于因衍生产品交易等过度投机行为所造成的灾难性损失,则应当采取严格限制高风险业务/行为的做法加以规避。
本书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阐述主要侧重于风险与损失这个角度。
1.1.2 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
商业银行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商业银行是否愿意承担风险、能否有效管理和控制风险,直接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不论是20世纪90年代的一系列金融灾难事件,还是自2007 年起由美国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均不断警告世人,作为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的核心支柱,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对于促进全球以及各国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知识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竞争日益加剧,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对这些风险进行正确的识别、计量、监测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方法,是商业银行保持稳健经营,实现“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经营原则的根本所在。因此,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政府债定融:
第一,承担和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也是商业银行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原动力。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和承担客户不愿意承担的风险,称为整个经济社会参与者用来转嫁风险的主要平台。商业银行吸收和承担客户风险的能力主要来自其相较转嫁风险的客户更加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技能,利用分散或对冲等方法对从客户方承担过来的风险进行管理。例如,服务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该业务不仅增加了利润来源,同时也是商业银行主动承担和管理风险的表现;在外汇交易和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以做市商的方式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积极、主动地承担和管理风险有助于商业银行改善资本结构,更加有效地配置资本,以及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开发。例如,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产品等创新工具,将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有效的转移。
第二,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从传统上片面追求扩大规模、增加利润的粗放经营模式,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从以定性分析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向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管理模式转变;从侧重于对不同风险分散管理的模式,向集中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模式转变。通过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可以了解和认识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内部状况和业务开展的不确定性,对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性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对未来的客观预期,从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主动、动态地管理潜在风险,为提高收益制定相关策略,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最终实现风险-----收益的合理平衡。如果没有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战略实施只能停留在业务指导层次,难以从宏观战略层次和微观技术上分析、判断风险与收益的合理性,难以适应商业银行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第三,风险管理能够为商业银行风险定价提供依据,并有效管理金融资产和业务组合。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否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直接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通过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可以准确识别和计量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成本和风险水平,并据此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此外,商业银行可以广泛采用风险管理技术进行动态管理,调整资产、负债组合,发现并拓展新型业务。例如,借助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国际先进金融机构能够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迅捷且多样化的私人银行财富管理服务。
第四,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创造价值。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具有自觉管理、微观管理、系统管理、动态管理等功能。高水平的风险管理能够降低商业银行的破产可能性和财务成本,保护商业银行所有者的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例如,商业银行的负债一般由浮动利率负债(如短期储蓄)和固定利率负债(如大额储蓄存单)组成,资产包括浮动利率资产(如浮动利率贷款、短期债券)和固定利率资产(如固定利率贷款、长期债券) ,利率风险显然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至关重要的风险。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或利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风险,有助于降低利率风险敞口,降低现金流的波动性,稳定商业银行收入水平,降低税收负担,减少经营成本。
此外,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也将有效地降低各类风险水平,减少附加的监管要求,降低法律、合规、监管成本。因此,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被认为是商业银行创造价值的重要手段。
第五,风险管理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从市场经济本质来看,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反映在市场竞争中一家商业银行相对于其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政府债定融他商业银行对良好投资机会的把握能力。市场经济是风险经济,任何投资都是风险和收益的结合,只有那些有能力承担高风险的商业银行,才能获得高收益的投资机会。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决定其风险承担能力:一是资本金规模,因为资本金可以吸收商业银行业务所造成的风险损失,资本充足率较高的商业银行有能力接受相对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比资本充足率低的商业银行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二是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充足率仅仅决定了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潜力,而其所承担的风险究竟能否带来实际收益,最终取决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只有通过积极、恰当的风险管理,才有可能将所承担的风险转化为现实的盈利。此外,有效的风险管理还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在竞争中更加具有风险承担上的优势。
1.1.3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
随着金融体系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相关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2006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一系列风险计量的规范标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模式发生了本质变化。纵观国际金融体系的变迁和金融实践的发展过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资产风险管理模式阶段
20世纪60年代以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
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主要是与当时商业银行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经营中最直接、最经常性的风险来自资产业务。一笔大额信贷资产的违约,常常导致一家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困难,甚至停业倒闭。因此,商业银行极为重视对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通过加强资产分散化、抵押、资信评估、项目调查、严格审批制度、减少信用放款等各种措施和手段来防范、减少资产业务损失的发生,确立稳健经营的基本原则,以增强商业银行的安全性。
2. 负债风险管理模式阶段
进入20世纪60年代,西方各国经济开始了高速增长,社会对商业银行的资金需求极为
旺盛,商业银行面临资金相对不足的巨大压力。为了扩大资金来源,满足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同时避开金融监管的限制,西方商业银行变被动负债为主动负债,对许多金融工具进行了创新,如CDs 、回购协议、同业拆借等,利用发达的金融市场,扩大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极大地刺激了经济发展。虽然商业银行由被动负债转变为主动负债导致了银行业的一场革命,但同时,负债规模的迅速扩张大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压力和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同期,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也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瑞·马柯维茨(HarryMarkowitz)于20 世纪50 年代提出的不确定条件下的投资组合理论,即如何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已经成为现代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石;而威廉·夏普(Wlliam F.Sharpe)在1964 年提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揭示了在一定条件下资产的风险溢价、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的定量关系,为现代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这一阶段的金融理论被称为华尔街的第一次数学革命。
3. 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模式阶段
20 世纪70 年代, 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固定汇率制度向浮动汇率制度的转变导致汇率变动不断加大。始于1 973年的石油危机导致西方国家通货膨胀加剧,利率的波动也开始变得更为剧烈,利率和汇率的双重影响使得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波动更为显著。此时,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模式显得稳健有余而进取不足,单一的负债风险管理模式进取有余而稳健不足,两者均不能保证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均衡。正是在此情况下,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重点强调对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匹配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经营目标互相代替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同期,利率、汇率、商品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大量涌现,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工具。1973年,费雪· 布莱克(Fisher Black)、麦隆· 舒尔斯(Myron Scholes)、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提出的欧式期权定价模型,为当时的金融衍生产品定价及广泛应用铺平了道路,开辟了风险管理的全新领域。
4. 全面风险管理模式阶段
到了20 世纪80年代,随着银行业的竞争加剧,存贷利差变窄,商业银行开始意识到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或从事其他中间业务来谋取更高的收益,非利息收入所占的比重因此迅速增加。在捕捉更多业务机会的同时,金融自由化、全球化浪潮和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使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日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全球化的趋势,原有的风险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事件进一步昭示,商业银行的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而成。在此情况下,金融学、数学、概率统计等一系列知识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金融风险的认识,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也因此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以前单纯的信贷风险管理模式,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并举,信贷资产与非信贷资产管理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定量分析技术并举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
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体现了以下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
(1)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随着商业银行的结构性重组以及合并收购的浪潮,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实施全球化的经营战略,要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样是全球化的。例如,根据业务中心和利润中心建立相适应的区域风险管理中心,与国内的风险管理体系相互衔接和配合,有效识别各国、各地区的风险,对风险在国别、地域之间的转化和转移进行评估和风险预警。
(2)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所谓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商业银行所有层次的业务单位、全部种类的风险进行集中统筹管理。例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公司/机构、个人等不同客户种类,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等不同性质的业务,以及承担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等,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当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计量并加总,最后对风险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
(3)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决定了每个业务环节都具有潜在的风险,任何一个环节缺少风险管理都有可能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整个业务活动的失败。因此,风险管理应当贯穿于业务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在此过程中保持风险管理理念、目标和标准的统一,实现风险管理的全程化和系统化。
(4) 全新的风险管理办法。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已经从原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风险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为了避免各类风险在地区、产品、行业和客户群的过度集中,商业银行可以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资产证券化以及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技术和方法来降低各类风险。同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通过内部模型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增强风险管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5)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这种内在的风险特性决定了风险管理必须体现在每一个员工的习惯行为中,所有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风险管理绝不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无论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还是业务部门,乃至运营部门,每个人在从事其岗位工作时,都必须深刻认识到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主动地加以预防。
知识要点
全面风险管理代表了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各国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谋求发展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石。
1.2
商
业银
行
风险
的主要
类
别
学习目的
■ 掌握商业银行面临的八大类主要风险。
■ 掌握每种风险的内涵及主要特征。
▼
▼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机构,为了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有必要对其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正确分类。
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特征及诱发风险的原因,巴塞尔委员会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战略风险八大类。
以下简要介绍八大类风险的基本内容,在后续章节将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几种主要风险分别进行深入阐述。
1.2.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传统上,信用风险是债务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而给经济主体造成损失的风险,因此又被称为违约风险。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对信用风险的深入认识,当债务人或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不足即信用质量下降时,市场上相关资产的价格也会随之降低,因此导致信用风险损失。例如,投资组合不仅会因为交易对手(包括借款人、债券发行者和其他合约的交易对手)的直接违约造成损失,而且,交易对手信用评级的下降也可能会给投资组合带来损失,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对大多数商业银行来说,贷款是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但事实上,信用风险既存在传统的贷款、债券投资等表内业务中,也存在于信用担保、贷款承诺及衍生产品交易等表外业务中。信用风险对基础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影响不同,对基础金融产品(如债券、贷款)而言,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最多是其债务的全部账面价值;而对衍生产品而言,对手违约造成的损失虽然会小于衍生产品的名义价值,但由于衍生产品的名义价值通常十分巨大,因此潜在的风险损失不容忽视。
作为一种特殊的信用风险,结算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一方支付了合同资金但另一方发生违约的风险。例如,1974年德国赫斯塔特银行宣布破产时,已经收到许多合约方支付的款项,但无法完成与交易对方的正常结算,甚至影响了全球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正是因为该银行的破产,促成了国际性金融监管机构-----巴塞尔委员会的诞生。
1.2.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的波动给商业银行表内头寸、表外头寸造成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和商品风险四种,其中利率风险尤为重要。由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是金融资产,利率波动会直接导致其资产价值的变化,从而影响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因此,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逐步深入,利率风险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相对于信用风险而言,市场风险具有数据充分和易于计量的特点,更适于采用量化技术加以控制。由于市场风险主要来自所属经济体系,因此具有明显的系统性风险特征,难以通过分散化投资完全消除。国际金融机构通常采取分散投资于多国金融市场的方式来降低系统性风险。
1.2.3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声誉风险和战略风险。
操作风险可分为人员因素、内部流程、系统缺陷和外部事件四大类别,并由此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损坏,信息科技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等七种可能造成实质性损失的事件类型。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还可进一步细化具体业务活动和操作,使管理者能够从引起操作风险的诱因着手,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账户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银行账户不同,操作风险广泛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领域,具有普遍性和非营利性,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盈利。商业银行之所以承担操作风险是因为其不可避免,对其进行有效管理通常需要较大规模的投入,应当控制好合理的成本收益率。
1.2.4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当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资不抵债,影响其正常运营。商业银行作为存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日常持有的、用于支付需要的流动资产只占负债总额的很小部分,如果商业银行的大量债权人在某一时刻同时要求兑现债权(银行挤兑),商业银行就可能面临流动性危机。
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涉及的范围更广,通常被视为一种多维风险。流动性风险的产生除了因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不完善之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不足,甚至引发风险扩散,造成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困难。因此,流动性风险管理除了应当做好流动性安排之外,还应当重视和加强跨风险种类的风险管理。从这个角度来说,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1.2.5 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时,由于别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国家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国家的行为引起的,已超出了债权人的控制范围。
国家风险可分为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三大类。
(1)政治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的政治动荡等不利因素影响(例如长期以来部分南亚和非洲国家政局不稳),无法正常收回在该国的金融资产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权风险、政局风险、政策风险和对外关系风险等。
(2)经济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经济衰退等不利因素影响(例如2009年11月发生的迪拜主权债务危机),无法正常收回在该国的金融资产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社会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贫穷加剧、生存状况恶化等不利因素影响(例如部分非洲国家长期受困于贫穷、饥饿、卫生、医疗等社会问题),无法正常收回在该国的金融资产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国家风险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国家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国家风险;二是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不论是政府、商业银行、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遭受国家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风险管理实践中,商业银行通常将国家风险管理归属于信用风险管理范畴。因此在本书中,国家风险管理将在信用风险管理部分进行简要介绍。
1.2.6 声誉风险
声誉是商业银行所有的利益持有者基于持久努力、长期信任建立起来的无形资产。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商业银行通常将声誉风险看做是对其经济价值最大的威胁,因为商业银行的业务性质要求其能够维持存款人、贷款人和整个市场的信心。这种信心一旦失去,商业银行的业务及其所能创造的经济价值都将不复存在。
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不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必须通过系统化的方法来管理,因为几乎所有的风险都可能影响商业银行的声誉,因此声誉风险也被视为一种多维风险。管理声誉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改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并预先做好应对声誉危机的准备;确保其他主要风险被正确识别和优先排序,进而得到有效管理。
1.2.7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它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敞口。
从狭义上讲,法律风险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力。从广义上讲,与法律风险密切相关的还有违规风险和监管风险。
(1)违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由于违反监管规定和原则,而招致法律诉讼或遭到监管机构处罚,进而产生不利于商业银行实现商业目的的风险。
(2)监管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或监管规定的变化,可能影响商业银行正常运营,或削弱其竞争能力、生存能力的风险。例如,监管机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2010 年起执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显著改变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短期内甚至导致其盈利能力的下降。
在风险管理实践中,商业银行通常将法律风险管理归属于操作风险管理范畴。因此在本书中,法律风险管理将纳入操作风险管理部分,不再作单独介绍。
1.2.8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因不适当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风险。美国货币监理署(OCC)认为,战略风险是指经营决策错误,或决策执行不当,或对行业变化束手无策,而对商业银行的收益或资本形成现实和长远的不利影响。
战略风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二是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存在缺陷;三是为实现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匮乏;四是整个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同声誉风险相似,战略风险也与其他主要风险密切联系且相互作用,因此同样是一种多维风险。如果缺乏结构化和系统化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深入理解并有效控制战略风险是相当困难的。
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中,上述八大类风险通常交错产生且相互作用。例如,商业银行发放外币贷款时,不但面临借款人违约的信用风险,同时面临汇率波动所造成的市场风险,而且汇率风险增大可能导致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增加。
商业银行应当在有效管理单一风险的基础上,重视和加强对跨风险种类的风险管理,以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跨风险种类的风险管理知识和技术相当复杂,本书对此不作深入阐述。
因篇幅较长,请看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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