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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

定融产品 2023年08月05日 14:17 154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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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二、专业释义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3、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分拆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分拆的证券服务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保证宝钢股份在本预案中引用本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预案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分拆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次分拆的证券服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本次分拆的预案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本所出具的相关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安永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分拆方案简介

宝钢股份拟将其控股子公司宝武碳业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宝钢股份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宝武碳业的控股权。

通过本次分拆,宝钢股份将进一步聚焦钢铁主业,更好地践行“做钢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做未来钢铁的引领者”的使命;将宝武碳业打造成为公司下属独立的碳基新材料业务上市平台,通过创业板上市加大碳基新材料业务的进一步投入,实现该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宝武碳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超额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

二、本次分拆发行上市方案介绍

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拟定为: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宝武碳业将在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宝武碳业股东大会授权宝武碳业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前宝武碳业股本为75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数占宝武碳业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即本次发行股份数不超过250,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且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存在宝武碳业股东公开发售股票的情形。宝武碳业与主承销商可协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宝武碳业股东大会授权宝武碳业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发行时实施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及上市如采用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及上市股票数量的30%,战略配售是否最终实施将视项目推进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宝武碳业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兰州负极材料项目、宝化湛江湛江钢铁基地混合法苯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以上合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武碳业可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具体调整。

超额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三、本次分拆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分拆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宝钢股份专注于钢铁业,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等业务。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宝武碳业的主要业务包括其领域、运营方式与宝钢股份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分拆不会对宝钢股份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分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宝武碳业,宝武碳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尽管本次分拆将导致公司持有的宝武碳业股权比例降低,但是通过本次分拆,宝武碳业的发展与创新将进一步提速,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水平。

(三)本次分拆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

本次分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本次分拆完成后,中国宝武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分拆的决策过程和批准程序

(一)本次分拆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分拆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批准包括:

1、本次分拆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分拆已获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批复同意。

(二)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分拆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宝武碳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批准及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各方重要承诺

(下转B5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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