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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药,四川医药类大专

常见问题 2022年11月13日 14:02 122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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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0月12日发布)

10月11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16例,其中闭环转运10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9例),非闭环管理6例(确诊病例2例,南充1例,凉山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成都1例,南充2例,凉山1例)。

四川医药,四川医药类大专

新增省内感染者27例,其中确诊病例7例(凉山3例,泸州2例,德阳2例),无症状感染者20例(泸州13例,德阳2例,广元2例,宜宾1例,雅安1例,阿坝1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8例(均在成都),其中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5例,境外输入1例(在成都);外省返川1例(为闭环转运);省内3例(德阳2例,南充1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5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由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现对进一步加强核酸监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公共场所、小区(院落)、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防控职责,查验规定时间的核酸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员工及时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  

二、全体在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2022年10月15日8时至14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按所在街道(镇)、社区(村)、小区(院落)或工作单位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施赋码管理。10月17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须查验返岗、返校人员参与全员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各区(市)县于10月14日前向社会公布各核酸采样点(包括黄码人员采样点)位置和工作时间。  

三、所有来(返)蓉人员自抵蓉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其中省外来(返)蓉人员严格落实在机场、火车站和高速公路等交通站点“入川即检”。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入住酒店、工作单位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在蓉人员依法履行防疫义务,积极主动参与核酸检测,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不扎堆。 

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如有需要,请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蓉城政事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反映。  

特此通告。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成都昨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详情公布

10月11日0-24时,成都市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另有1例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境外输入)。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无症状感染者:10月9日自省外来蓉,系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目前成都市共有高风险区7个,中风险区2个,低风险区5个:

高风险区:

锦江区(1个):成龙路街道牡丹街879号四海逸家3期

武侯区(1个):玉林街道浆洗街16号恒侯巷华西国际(含底商)

龙泉驿区(3个):十陵街道石灵社区新园五区5栋、7-15栋(含底商),十陵街道灵龙路202号、234号1-4栋、6栋、236号、266号、298号紫晶广场(含底商),西河街道简华桥东路66号招商·依云上城1期(含底商)

新都区(1个):斑竹园柏水小区A区所有楼栋(含底商)

双流区(1个):东升街道三里花城1-8期13-15栋

中风险区:

龙泉驿区(1个):西河街道简华桥东路66号招商·依云上城2-4期(含底商)

双流区(1个):东升街道三里花城1-8期13-15栋以外的其他楼栋(含底商)

低风险区:

锦江区(1个):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武侯区(1个):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龙泉驿区(1个):除中、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新都区(1个):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双流区(1个):除中、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近期新增感染者在蓉轨迹现公布如下,如与以下活动轨迹有重叠,立即向社区和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三天内接受三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聚会、不聚餐。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咨询。

四川天府新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8日21:00-21:30

10月9日5:10-5:30

10月9日6:40-7:10

天府新区机场高速新兴收费站R2出口核酸采样点(新兴街道富民巷新兴小学庙山校区北侧约120米)

成都高新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8日3:50-17:00

希岸酒店(成都新会展环球中心店)

武侯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9日6:42-7:30

汉密尔顿酒店(置信路57号附41号)

10月9日8:13-8:25, 9:47-9:52

簧门公馆停车场(黉门街1号)

10月9日8:25-9:40

全味面馆(黉门新街店)

10月9日17:40-18:20

化隆牛肉拉面(浆洗街店)

10月9日18:35-18:55

凉水井农贸市场(武侯祠大街5号附3-9号)

10月9日19:06-19:08

红旗超市(浆洗街便利店)

10月9日19:08-19:14

华西国际楼下红旗超市门口流动摊位(浆洗街16号)

10月10日10:00-10:07

昇和医药(黉门后街2号附9-11号)

成华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3日14:10-10月6日8:00

成都东站候车厅(邛崃山路333号)

龙泉驿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6日8:30-9:40

十陵久贸市场(十陵街道和平路238号2栋)

10月8日21:00-10月9日2:00

普洛斯龙泉驿南产业园内京东物流成都转运中心(经开区南五路与车城西一路交叉口西120米)

10月8日22:00-10月9日0:00

普洛斯龙泉驿南产业园4号门外面流动摊位(汽车城大道668号)

10月9日7:00-9:00

普洛斯龙泉驿南产业园2号门外面流动摊位(汽车城大道668号)

青白江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6日23:04-23:11

第二绕城高速青白江大同收费站出口核酸采样点(青白江大同收费站(旌江干道西)出口50米处)

10月7日14:51-22:10

第二绕城高速青白江大同收费站入口(青白江大同收费站(旌江干道西)入口路边)

新都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5日21:00-10月6日6:00

天旭汽配配送中心西北(顺运路88号)

10月5日21:00-23:00

辣威鲜货自助火锅(三河场店)

10月6日14:04-14:12

办公楼后1号公厕(燕塘路500号成诺物流内)

10月6日13:52-14:30

流动摊位—忠实快餐(燕塘路500号成诺物流1号门对面)

双流区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9日11:17-13:06, 15:44-15:53

1860文创公园(东升街道塔桥路三段5号)

10月9日13:10-13:12

谊品生鲜(三里风物店)

10月12日8时起

乐山马边县实施全县静态管理

10月12日,马边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因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实行全县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时间

自2022年10月12日8时起,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二、静态管理区域

马边县全域

三、加强区域管理

1.静态管理期间,严禁县外人员入马,严禁县内人员离马。全体居民居家,除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外,不得外出。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外来人员必须报备。

2.原则上每户居民每两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内。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慢性病人等就医需求的,向居住地村(社区)申请,在村(社区)核实同意后方可外出,并严格出入登记。

3.静态管理期间不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缓办不办。各类学校、幼儿园暂停上课。各类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进入应急状态,落实好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包保小区和居民户的任务。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居家不脱岗”原则,主动担当作为,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按照属地调度要求,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服务。

5.管控区域内,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区疫情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上岗。

6.在静态管理期间有序组织全员核酸筛查。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3天3轮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按所在镇、村(社区)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以家庭为单位,分批次、分时段、分楼栋规范有序参加核酸采样,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交叉感染。

7.商超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做好就医等服务保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公布马边县疫情动态,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抢购物资,积极主动参与全域全员核酸检测,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0月12日0时起

雅安天全县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

10月12日,天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天全县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12日0时起,暂定对天全县全域实施3天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天全县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2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县应急指挥部通告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公安监所和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天全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七、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有特殊医疗需求人群的服务保障。如遇紧急就诊、分娩等特殊情况,可向所在村(社区)、乡(镇)报备,在乡(镇)申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外出就医。

八、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后,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九、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天全县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加强社会面防控会给市民群众生活、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但可以有效减少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新冠病毒变异株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主动支持与配合,共同与时间赛跑,众志成城尽快战胜疫情,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10月12日0时起

雅安名山区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

10月11日,雅安市名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0月12日0时起,对名山区全域实施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名山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两天安排一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统一发放的“出入证”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区应急指挥部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公安监所和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名山区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七、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后,请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名山区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加强社会面防控会给市民群众生活、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但可以有效减少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新冠病毒变异株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主动支持与配合,共同与时间赛跑,众志成城尽快战胜疫情,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本公告自发布实施之日起,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10月12日0时至10月14日24时

雅安雨城区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

四川医药,四川医药类大专

10月11日,雅安市雨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雅安市雨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0时至2022年10月14日24时,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本区域内,全体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每户居民每2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小区出入证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

二、管控期间,全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就地转为社区(村)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村)服务。

四、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凭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行证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五、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和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以及需要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行证上岗。

六、严格限制车辆流动,全区公共交通、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暂停营运,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相关工作车辆凭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车辆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七、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宗教场所、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八、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是要做好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

九、全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如有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后续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广元利州区调整临时性社会管控措施

全面恢复区内交通出行

10月12日,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临时性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6时起,调整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临时性社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临时管控区域。对嘉陵江以东、南河以北、蜀门北路至蜀门大桥以西、城北职业中学以南合围区域,继续实行临时性社会管控措施,按2022年10月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性社会管控的通告》规定执行,人不出区,原则居家,每户居民每2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购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现有的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中风险区执行“人不出区、原则居家、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内的金域华府小区、东润新城小区、惠家沟小区9组、下西工贸家世界继续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调整交通管控措施。撤除市区内非临时管控区域道路交通卡口,取消出行通行证管理,全面恢复区内交通出行。进出利州区的高速路口、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国省干道等继续实行管控,非必要不离区,确需进出利州区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控。

三、继续加强重点场所分类管理。公众娱乐休闲场所(歌舞厅、棋牌室、网吧、酒吧、洗浴中心、KTV、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各类培训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剧本杀等)继续暂停营业。其他行业在严格落实戴口罩、1米间距和“一扫一测四查”(扫场所码、测体温、查健康码、查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通信行程卡、查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正常营业。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关闭,暂停宗教活动。

四、严格管控人员聚集。加强入口管理,进入所有公共场所和出入居民小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览、展销、培训、演出等活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银行等场所实施分流、限流措施,进入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继续暂停集市、夜市、坝坝宴、广场舞等集聚性活动,小区(院落)内不聚集、不扎堆。严格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饮服务单位不提供堂食,提倡到店自取和外卖订餐。

五、有序复工复产复学。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序复工,所有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实行“两点一线”管理。企业、工地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复工复产。市城区学校暂缓返校,实行线上教学,乡镇学校实行“一校一策”有序复学。

六、强化“哨点”监测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复诊(见相关公告),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暂停售卖“四类药品”。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体市民要密切关注核酸检测公告,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10月12日0时至10月15日0时

凉山普格县实行全域静态管理

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及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普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0月12日0时至10月15日0时,在全县13个乡镇实行全域静态管理。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全县广大城乡居民要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所有乡镇、村(社区)、小区实施封闭管理。静态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乡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足不出户。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交通管控。除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防疫及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可凭《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上路通行外,其它所有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劝返,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督促检查。成立巡查检查小组,对乡村、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全覆盖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全体城乡居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凡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南充市营山县关于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的公告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关于营山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的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营山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山县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积极主动配合进行核酸采样,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凡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一律依法处理。

二、营山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居)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营山县;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社区证明离开营山县,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三、营山县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县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乡镇(街道),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营山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营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七、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2日10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10月12日10时至10月15日10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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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真

来源:健康四川官微、川观新闻、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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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四川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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