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和《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规定,现对天津市第五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拟资助人选(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至6月14日(共计5个工作日)。
标签: 天津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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