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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证监局1月6日消息,山西证监局对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期货居间人管理不到位,存在对部分居间人尽职调查不充分、与个别居间人签署的合同要素不齐全、对个别居间人恢复业务的调查不审慎、对个别居间人开发的客户投资者适当性评级不审慎等问题,上述情况反映出该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 。对此,山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立期货董事长李旭
有关资料显示: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山西省首家期货经纪公司,也是我国第一批设立的期货公司之一,在山西本土占据独特的优势和背景。注册资本4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旭,总部设在山西太原。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1幢东塔楼16层。现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可代理焦煤、焦炭、动力煤、原油、铁矿石、股指期货、黄金、铜、铝、锌、天然橡胶、螺纹钢、白糖、苹果、PVC等国内所有上市期货品种的交易。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现设四家分支机构:上海分公司、河南分公司、晋城营业部、西北分公司等
2017年5月 ,时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6宗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了1宗期货公司违法违规案。
1宗期货公司违法违规案中,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依法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期货经纪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刘毅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导致三立期货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严重影响三立期货的正常经营,给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风险。张晓军表示,三立期货、刘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第17条规定,依据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三立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以下为来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三立期货诚信记录信息的公示:
时间
类别
实施机关
文号
情况简介(200字以内)
2013-07-10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晋证监函[2013]234函
2013年7月1日至7月10日,公司监管指标“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达到预警标准。已进入风险预警期,持续关注该项风险监管指标,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足净资本。
2013-08-22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晋证监发[2013]80号
公司净资本相关指标达到预警标准,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低于120%,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要求公司总经理史海兵、首席风险官杨静到山西证监局十三层会议室接受监管谈话。
2015-06-12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并公(直经)拘通字[2015]000022号
我公司第一股东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毅(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二股东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凌文二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5年6月9日1时被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
2015-06-12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并公(直经)拘通字[2015]000022号
我公司第一股东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毅(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二股东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凌文二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5年6月9日1时被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
2015-06-12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并公(直经)拘通字[2015]000023号
我公司第一股东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毅(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二股东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凌文二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5年6月9日1时被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
2015-06-17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2015)东民(商)初字第02620号
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冻结,被冻结的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共计1980万元人民币。
2015-06-17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海口市中院
海口市中院(2014)海中法执字第112-4号
2015-06-17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15)小民保字第00054号
我公司第二股东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被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冻结,被冻结的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共计900万元人民币。
2015-06-17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无锡市中院
(2012)锡商初字第0087号
2015-06-17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无锡市中院
无锡市中院(2013)锡执字第539-3号
2015-06-24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2015)杏法民初字第1447号
我公司第二股东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部分股权被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15)杏法民初字第1447号。被冻结的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共计24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5年6月18日至2018年6月17日。
2014-11-10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晋证监函[2014]401号
2014-12-03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2014]11号
2015-02-26
处理措施
河南证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6号
2015年3月12日,河南监管局期货处对我公司郑州营业部进行了复查,主要检查了合同的管理、合同的签署、客户资料的审核、客户的回访以及开户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结果显示营业部已完全整改到位,开户环节合法合规,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2015-05-11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5号
2015-05-11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6号
2016-07-27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8号
2016-01-22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2015)杏民初字第02346号
我公司第二股东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部分股权被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15)杏法民初字第02346号。被冻结的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共计145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6日。
2016-07-27
处理措施
山西证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6号
2016-01-22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中院
(2012)锡商初字第0087号
我公司第一股东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部分股权被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为江苏省无锡市中院:(2012)锡商初字第0087号。被冻结的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共计198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2年8月17日至2014年8月16日。
时间
类别
实施机关
文号
情况简介(200字以内)
2016-01-22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2015)杏民初字第02345号
我公司第二股东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部分股权被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15)杏民初字第02345号。被冻结的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共计8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6日。
2016-05-25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5)朝民初字第31268号之一
我公司第一股东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全部股权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15)朝民初字第31268号之一。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为231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6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5日。
2016-03-01
公司、高管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措施情况
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并公(直)冻财字[2016]000050号
我公司第一股东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全部股权被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为并公(直)冻财字[2016]000050号。被冻结的持有股权为持有我公司股权的66%。冻结期限自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8月24日。
来源:山西证监局、天眼查、中国期货业协会、智通财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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