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7月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近日,经公司与评级机构友好协商,大公国际、中诚信国际、东方金诚终止对阳光城主体及相关债项的信用评级。
阳光城表示,本次变更系公司与评级机构友好协商,提出终止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的跟踪评级,属正常商业活动变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存续债券产生不利影响。
标签: 债券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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