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天桥债权资产定融的简单介绍
济南老楼加装电梯真的要来山东济南天桥债权资产定融了!
4日
济南市房管部门下发
《关于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立增设电梯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明确增设电梯申请审批业务的流程和办理时限
及办理增设电梯业务的审批手续
并确定今年济南至少120部加装电梯指标:
历下区、市中区各不少于30部;
槐荫、天桥、历城各不少于20部
试点期间
资金补助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鲁财综〔2017〕15号)规定
每部电梯可按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补贴上限不超过每台25万元
在安装时间上
通知提出各试点区务必于7月20日前
将试点项目报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1日前
具备增设条件的试点项目完成审批手续
年底前达到竣工验收使用
通知全文如下:
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区人民政府山东济南天桥债权资产定融,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山东济南天桥债权资产定融,根据《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7〕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山东济南天桥债权资产定融我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增设电梯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城市更新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召集人,市公安、财政、规划、建委、水务、房管、质检、供电等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增设电梯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主要负责研究解决增设电梯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完善增设电梯的政策措施,督促协调各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增设电梯业务的处室及负责人,明确增设电梯申请审批业务的流程和办理时限,及时办理增设电梯业务的审批手续;试点期间,增设电梯相关审批部门可以采取联合审批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列入增设电梯试点范围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以分管区长(副主任)为组长,区公安、财政、建委、房管、质检、供电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具体落实试点项目,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指导试点项目施工建设,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对辖区内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增设电梯意愿强烈、业主协调相对容易统一、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积极主动牵头的既有多层住宅,建立试点项目库,积极组织指导,稳妥推进。为完成省下达给我市2017年的试点任务,各区政府(管委会)必须完成2017年度试点任务指标如下:历下区、市中区各不少于30部;槐荫、天桥、历城各不少于20部。
三、积极组织指导增设电梯试点工作
承担增设电梯试点任务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加强对本辖区电梯增设工作的组织指导。街道办事处要会同试点项目原产权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具备增设电梯条件且业主有增设电梯意愿的项目,积极组织拟增设电梯服务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征求意见和建议、拟定改造方案并协调各方意见达成书面协议;指导业主推选代表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编制设计方案、办理增设电梯审批手续。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增设电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四、资金筹措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业主自筹解决,同时可以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予以弥补。业主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点期间,财政资金补助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7〕15号)规定,每部电梯可按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每台25万元。
五、时间要求
各试点区务必于7月20日前,将试点项目报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1日前,具备增设条件的试点项目完成审批手续。年底前达到竣工验收使用。各区牵头单位应当于每月中旬将所在区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相关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接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确定本辖区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并于7月5日前将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报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市政府公开承诺为民办16件实事任务中
既有住宅试点加装电梯被列为首件任务“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重要内容
今年上半年
省住建、财政等六部门联合发文
组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济南正是入选的5个试点城市之一
01
改造对象:多业主老旧住宅
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老旧住宅。
02
适用范围:暂定7处区域
鉴于我市尚处于增设电梯的试点阶段,《办法》适用范围暂定为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和市南部山区。
03
前提条件:满足两个即可申请
房屋结构符合要求。要确保既有住宅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电梯安装和使用安全,增设电梯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
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 3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的,可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04
资金来源:多途径筹资安装
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还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给与财政补助资金,并鼓励社会投资等。
05
实施主体:业主可书面委托
业主可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管理企业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加装电梯相关工作并办理规划、施工、质检等相关审批手续。
06
财政补助:一部或补25万元
省级财政按照每加装1部电梯给予25万元的标准,对省内试点市进行补助,共下达加装电梯计划160部。试点市可统筹安排资金,按加装电梯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25万元,鼓励试点市超额完成任务。
(目前济南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市一级财政补助办法正在研究中,具体补助额度还未确定。这项补助暂不受计划名额限制,也不限制居民选择的电梯品牌或价位。)
07
手续简化:多项无需办理
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
不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山东济南天桥债权资产定融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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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罗晓飞)
(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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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济南天桥债权资产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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